赵天旸先生,于2018年1月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并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兼主席。彼持有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以及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赵先生于2011年12月加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首钢集团副总经理、首钢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先生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北京大学。赵先生在公司经营与管理、投资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徐量先生,于2018年5月2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毕业于复旦大学并取得数理统计学士学位,其后取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为高级会计师。徐先生于1988年加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并曾担任多个高级职位。彼现担任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先生亦出任于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彼曾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于2022年8月5日辞任)及董事总经理(于2021年3月29日辞任)。徐先生于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李浩先生,于2018年9月27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于2022年 2月15日起出任董事会副主席一职。彼持有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及日本早稻田大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硕士学位。李先生于2007年10月加入欧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欧力士」,本公司主要股东)。 彼现担任欧力士执行董事(分管大中华区)及大中华区总裁,欧力士是一间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公司,其股份分别于东京证券交易所及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李先生亦分别担任欧力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欧力士亚洲资本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上述两间公司均为欧力士之全资附属公司)。彼亦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彼曾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23年7月3日辞任)。
刘景伟先生,于2018年1月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彼于1989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并于2016年毕业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取得硕士学位。刘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彼现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亦担任首钢集团外部董事。刘先生亦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及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彼曾出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3月10日退任),于联交所上市之幸福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1月31日辞任),以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7月23日退任)。
何智恒先生,于2018年5月21日获委任 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彼持有澳洲悉尼大学商业学士及法律学士学位,并为澳洲新南威尔斯省、英格兰及威尔斯认可的律师以及澳洲高等法院认可的律师及大律师。何先生亦为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现担任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澳洲会计师公会大湾区委员会副主席、香港总商会中国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及内蒙古香港青年交流促进会副主席。彼曾于2020年6月至 2022年5月期间出任保险业监管局业界谘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于2007年至2021年期间出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渖阳市委员会会员。 何先生现出任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执行董事及首席营运总监、惠记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锦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亚洲联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于联交所上市。彼曾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高级投资总监,以及为新世界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何先生亦曾担任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法朗克律师行(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 LLP)合伙人。 彼曾出任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9月1日辞任),该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何先生于企业管理、投资、企业融资、併购交易及国际品牌及零售管理范畴拥有丰富经验。
彭吉海先生 ,于2023年5月25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彭先生于 1993 年取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称中央财经大学)农业财政与信用专门化学士学位,并分别于 1998 年 及 2017 年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研究生学历及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彭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彭先生现出任于联交所上市 之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兼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及首席投资官。彼亦担任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鑫博士,于2018年5月1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兼主席,以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于2006年取得杜克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并于1999年及2001年自清华大学分别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王博士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计师。彼现时担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王博士自2011年于香港大学任教,并于2014年凭借其优异的学术研究而被香港大学授予终身教职。于加入香港大学前,王博士自2006年至2011年于香港中文大学任教。彼的学术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管理层薪酬、 财务披露质量、公司治理及内幕交易。王博士的研究曾于多家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包括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The Accounting Review、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及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等。王博士具有多个会计课程的教学经验,包括初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一阶及二阶)及管理会计。彼亦负责博士学位课程并教授(作为联席讲师之一)商学研究方法。
蔡奋强先生,于2018年5月1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分别于1997年、 1998年及2001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法学专业证书及法律硕士学位。蔡先生现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彼亦担任何韦律师行顾问律师。蔡先生曾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先后出任合规副总监,中国区合规官及合规总监等职位,管理逾160名合规人员,负责中国区逾60个城市的监管合规及金融犯罪防控工作。彼曾于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及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工作,专职合规、反洗黑钱、反舞弊和企业融资等谘询事务。蔡先生曾于香港警务处任职并担任高级督察。彼拥有超过30年的合规管理、商业犯罪防控及调查经验;以及拥有丰富的法务工作经验及罪案调查和检控经验。
邓有高先生,于2018年5月1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于1994年自江西财经学院(现称江西财经大学)取得商业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1988年自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现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取得船舶工程专业工程学学士学位。邓先生现担任深圳恆固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盛世恆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盛世恆固(深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恆固远慧(惠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上海天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之监事。彼亦出任于联交所上市之胜龙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邓先生拥有于不同行业多间公司担任各类职位的丰富经验。
张泉灵女士,于2018年1月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兼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持有文学士学位。张女士于1997年加入中央电视台,曾主持知名栏目「东方时空」及「焦点访谈」等。彼参与了大量新闻现场直播报道,曾获得「金话筒奖」、「金鹰奖」及中国新闻界的最高奖项「范长江奖」及 第19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张女士现为紫牛基金创始合伙人及酷得少年(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彼在新闻媒体、品牌建设、战略规划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诸葛文静女士,于2021年5月2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彼持有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彼现为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成立的公众有限 公司,“普洛斯”)董事、普洛斯中国区常务副董事长、普洛斯金融董事长及普洛斯资本董事长兼总裁,负责中国区的战略规划、投资与融资、法务、内部审核及人力资源管理等。诸葛女士亦负责普洛斯金融和普洛斯资本的业务规划和整体运营。彼曾担任普洛斯中国区联席总裁及首席财务官,负责中国区的基金管理、资本配置、并购交易及战略合作以及财务与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加入普洛斯前,诸葛女士曾于摩根士丹利资产管理公司及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本公司致力维持良好企业管治淮则及程序,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问责性及透明度。